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我们是一家设立于深圳经济特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中国律师制度改革之初的1995年。如今我们已经成为一家国内外知名的专业海事律师所。
我们的追求是维护客户的利益、实现律师的价值、捍卫法律的尊严、促进社会的和谐!
我们的律师均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并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大学,例如: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从事律师职业前,我们大多从事过不同的其他职业,包括:高校教师、航运或保险或贸易公司的法务或保险理赔人员、远洋船舶驾驶员,等等。基于广泛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我们尤为擅长处理国际航运、国际贸易、海上保险等领域发生的各种争议或有关的事务。我们具有在中国四级法院代理客户进行诉讼的经验,尤其在中国现有10个海事法院及其上诉法院进行诉讼的经验特别丰富。我们作为客户的仲裁代理人在中国和外国的海事与商事仲裁中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此外,我们还时常作为专家证人向外国法庭或仲裁庭提供关于中国法的专家意见。
我们的专长包括海商法、国际贸易法、保险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民商事诉讼法,这使得我们有能力通过诉讼或仲裁或其他方式就下列问题或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或服务:
1、 船舶物权,包括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
2、 船舶合同,包括船舶建造合同、船舶买卖合同、船舶租赁合同、船舶抵押合同、船舶抵押贷款合同、船舶融资租赁合同、船舶管理合同、船舶供应合同、船舶修理合同、船舶代理合同;
3、 海上运输合同,包括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航次租船合同、旅客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提单及运单;
4、 海难处理,包括船舶碰撞、海上污染损害、海上人身伤亡、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5、 海上保险,包括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东责任保险、物流责任保险;
6、 国际贸易,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支付、信用证、对外担保、进出口代理合同、货运代理合同;
7、 海事请求的保全,包括船舶、燃油、货物的扣押与拍卖;
8、 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我们的客户主要是国内外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租船公司、保险公司、保赔协会、货运代理公司、船舶代理公司、港务公司、装卸公司、仓储公司、物流公司、进出口贸易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商业银行,等等。此外,许多国际知名的海事或商事律师事务所与本所保持着长期和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并委托本所为其客户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的专业意见或在中国进行诉讼或仲裁的服务。
我们的服务通常以团队为基础,由对客户及其业务领域最为熟悉、最具知识与经验的律师负责向客户提供,旨在充分发挥我们团队成员的不同专业特长与特别经验,使我们提供的法律服务能够确实满足每一个客户的个性需求,从而确保我们的客户可以得到专业、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